2010年越秀区体育发展中心属下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公开招聘职位表 |
单位 |
招聘职位 |
职位
代码 |
人数 |
学历及学位 |
资格条件 |
备注 |
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(财政核拨事业单位) |
柔道(专业技术岗位) |
101 |
1 |
本科及以上学历 |
1、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,年龄35周岁以下;
2、具备初级及以上教练专业技术资格;
3、具有柔道训练3年以上教练工作经验;
4、熟悉柔道专项知识及专项训练。 |
暂时无法提供中级及以上专技岗位及相应待遇 |
击剑(专业技术岗位) |
102 |
1 |
本科及以上学历 |
1、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,年龄35周岁以下;
2、具备初级及以上教练专业技术资格;
3、具有击剑训练3年以上教练工作经验;
4、熟悉击剑专项知识及专项训练。 |
暂时无法提供中级及以上专技岗位及相应待遇 |
武术(专业技术岗位) |
103 |
1 |
本科(学士学位)及以上 |
1、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,年龄35周岁以下;
2、具备初级及以上教练专业技术资格或武术教练员培训合格证;
3、具有武术训练3年以上教练工作经验;
4、熟悉武术专项知识及专项训练。 |
暂时无法提供中级及以上专技岗位及相应待遇 |
游泳(专业技术岗位) |
104 |
1 |
本科(学士学位)及以上 |
1、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,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;
2、具备初级及以上教练专业技术资格或市级以上运动学校(院)教练资格证明;
3、具有游泳训练3年以上教练工作经验;
4、熟悉游泳专项知识及专项训练。 |
暂时无法提供中级及以上专技岗位及相应待遇 |
说明:年龄35周岁以下指:1974年5月1日后出生;工作年限:截止计算至2010年4月30日止。